日期:2013-04-01 10:49
关的土地资料,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。
(五)判断认定。根据调查核实情况,报请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闲置用地名单,并报区、市政府备案。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《闲置土地认定书》,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、闲置时间等信息。
八、处置方式和程序
(一)处置方式
1、缴纳土地闲置费。土地闲置满1年不足2年的,按土地出让合同价款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%征缴土地闲置费。
2、限期动工。对闲置不满1年的,向土地使用者下达《限期动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