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出台文件 新建小区需配备健身场所
日期:2013-04-01 13:22

 枣庄房产网4月1日讯 31日,记者从滕州市体育局了解到,近期《滕州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实施意见》出台,根据文件要求,滕州新建小区要同步建设体育设施。
  据了解,2012年滕州市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在老旧小区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的实施意见》,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都为小区安装了健身器材,但是很多新建小区却没有供业主健身的场所,为此,滕州市下发了《滕州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实施意见》。文件规定,新建居民住宅区需配套健身体育设施,且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体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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